慧聪化工网讯:4月23日,南京市环保局发布该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宣布将引入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制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参与事故处理和事故理赔,以有利于在发生环污事故后快速处置,快速赔偿,减轻企业的负担,并避免全部由政府替事故买单的现状。
石化、冶金、电力等一直是南京重要的支柱基础产业,大型企业集中,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污染源、风险源等面广种类多,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复杂风险大,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十分必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在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而造成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为标的的保险。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能够减轻企业在此意外事故中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引入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推卸环保责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企业须根据保险要求增加环保设备,平时生产过程中也要更注重环保,这对控制企业排污也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保险公司的选择、事故责任的认定,都将有严格的程序。保险公司将进行市场运作,招标选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不仅环保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事故认定,政府还会引入公估公司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污染事故定责、定损,对有争议保险赔案提供技术服务。 |